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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2023-08-27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潭洲人民路3号306室所在地区440000 - 440100
法定代表人唐彪成立时间2016-08-22
注册资本(万元)19000.000000(人民币) 企业类型A19003
经济类型A05010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30100MA4L62JM2E经营规模大型
经营范围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职工人数250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2股份总数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大)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1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增资企业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其他单位
4有限合伙企业(员工持股平台)
5战略投资者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38880.8300002000.9500001786.270000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53363.48000028164.96000025198.510000
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备注2022年审计报告对2021年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调整修正,提请意向方注意。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3-06-3017420.6100002171.4300001924.370000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72873.46000048583.91000024289.560000
备注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资产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登记变更之日止的资产、债务和所有者权益由增资扩股后公司的原股东、新股东依法享有和承担。

2.特别事项详见《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涉及的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2)沪第A00141号)、《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1-10月审计报告》(XYZH/2022CSAA3B0006)及法律意见书((2023)粤环宇律非字0808A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投资须知:
1.意向投资方可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增资文件和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意向投资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办理完毕增资认购申请手续(含提交《增资认购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流程),办理增资认购申请手续的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投资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增资认购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3.意向投资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3.1意向投资方若违反增资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投资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3.3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1501441799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4. 意向投资方在提交申请资料前须完成自身内部决策程序,且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投资者须履行的义务、增资企业现状、可能存在的瑕疵及相关潜在风险后参加本次增资扩股。意向投资方参与本次增资扩股所产生费用由意向投资方自行承担。
5.产权交易机构协助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投资方提供补充资料,最终由增资企业审查确定合格意向投资方。
6.合格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和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增资价款。
7.合格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认为投资方后,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缴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1)投资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3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2)投资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3)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8. 意向投资方一旦提交增资认购申请,即为表明其接受本项目增资条件,成为投资方后无条件与增资企业签署包括增资企业所提供的增资合同在内的文件。
8.本公告所称意向投资方是指有意向认购本次增资标的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认购申请材料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投资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资格预审和增资企业资格审查,符合投资方条件和增资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投资方。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提交认购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增资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并同意接受增资企业对其进行的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认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为由发生逾期或者拒绝签署《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拒付增资价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增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增资标的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10.意向投资方须承诺符合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全部内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如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有尽职调查的需求,意向投资方完全配合增资企业对本方的各项尽职调查,并按增资企业要求提供开展尽职调查所需文件。
11.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2.投资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投资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13.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增资企业收齐投资方增资价款余款的凭证及交易各方足额服务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14.本次增资完成后,增资企业治理结构调整如下,投资方应充分尊重、支持增资企业治理结构的考虑和安排:
设董事会,成员为七人。由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指派3名,增资企业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其他单位指派2名,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指派1名,员工持股平台指派1名。董事长由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任期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设监事会,成员为三人。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指派1名,增资企业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其他单位指派1名,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主席由增资企业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其他单位推荐,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经营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组成。总经理由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增资企业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其他单位推荐财务总监。经营层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和解聘,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15.确定后的投资方须于《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增资价款。
16.增资完成后,投资方应配合增资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等事项。

合作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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