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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综合停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2023-09-01

南安市综合停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23]083号南安市综合停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21]C06095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安市武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安市武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投资估算25976.69万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安市。

2.2项目建设规模:建设项目共包含2个公交综合场站、5个公交首末站、7个社会公共综合场站、9个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及各乡镇、街道充电站等充电基础设施配建,累计建设充电桩2450个,合计总功率140700k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交场站建设工程、光储充一体化设施配建工程、充电桩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含充电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安防系统、配电系统等)、运行网络系统、智能道闸系统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或其指定单位审查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充电站点分布及建设进度以招标人或其指定单位确认的为准。

2.3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976.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865.90万元(含设备购置费10021.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86.59万元,预备费1924.20万元。工程费用投资规模最终以经审核的工程结算为准。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股权投资合作、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股权投资合作、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管理一体化的总承包任务。

2.5 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为15年(自项目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至第15年后该自然日的前一天止)。若分子项目实施建设,则各子项目的建设期以项目公司确认的建设工期为准(自各子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下发子项目开工令之日起,至该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7质量要求:(1)项目的股权投资合作须满足合同约定及项目合作投资的资金需求;(2)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须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3)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5)项目运营管理应满足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

2.8 资金来源:项目充电场站配电工程相关设备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并通过多渠道依法自行筹措项目建设资金;除项目公司负责投资的充电场站配电工程相关设备外的其他投资(含土建投资、工程建设其他费等)均由招标人通过多渠道依法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有效的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应是负责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 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5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仅能由其中一家联合体成员负责股权投资合作且在项目公司中占股为20%。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1日08时00分00秒2023年09月22日08时3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00秒之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9月22日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详见项目合同。

8.2履约担保形式:详见项目合同。

8.3履约担保期限:详见项目合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公告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告内容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武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柳城成功街296号

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5- 26688002

传真:/

联系人:姚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12层

邮编:200080

电子邮箱:weixiangxiang@cicoc.cn

电话:180 5908 9703

传真:/

联系人:魏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0595-8636898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柳城街道普莲路204号

联系电话:0595-863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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