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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化工运行二部、化工一部、公用工程一部、二部2024-2025年用煤质、椰壳活性炭

· 2024-06-21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化工运行二部、化工一部、公用工程一部、二部2024-2025年用煤质、椰壳活性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4-05-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化工运行二部、化工一部、公用工程一部、二部2024-2025年用煤质、椰壳活性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煤质、椰壳活性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项目最高限价:537.65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且不能超出单项物资最高限价)。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或龙凤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买方实际需求通知的数量送货,否则不予结算。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结算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和《入库单》付物资金额的60%,投用后,见公用工程一部、二部合格的使用总结或报告后付30%,余款10%质保期结束后见各公用工程一部、二部质量保证金付款申请单付清。(当结算金额大于等于40万元时,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科技与规划发展处、机动设备部、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化工运行二部、化工一部、公用工程一部、二部

项目负责人:初同辉(公用工程一部-炼油厂) 联 系 方 式:0459-6759779

叶先波(公用工程二部-水气厂) 联 系 方 式:0459-6410472

郭燕华(化工运行二部) 联 系 方 式:0459-6764227

刘晓旭(化工一部-乙烯二部) 联 系 方 式:0459-6919517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宇洋 联 系 方 式:0459-6743515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煤质活性炭

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1.4

化工运行二部,两年使用量

椰壳活性炭

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1

乙烯二部,两年使用量

煤质活性炭

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30

公用工程二部,焚烧炉

煤质活性炭

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120

公用工程二部,腈纶污水粉末

煤质活性炭

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200

公用工程二部

椰壳活性炭

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0.45

公用工程一部,污水净化单元

椰壳活性炭

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120

公用工程一部,深度处理单元

备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且不能超出单项物资最高限价,未购买招标文件,单项物资最高限价不显示。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化工运行二部合成气装置使用的活性炭招标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苯乙烯联合车间VOcs项目药剂罐用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水气厂新建污泥焚烧炉装置用煤质粉末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二部污水装置吸附塔用煤质颗粒柱状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二部腈纶污水装置用煤质粉末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一部污水净化单元椰壳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污水深度处理单元椰壳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制造商声明函(见附件);

3.2 提供生产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国内证书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查询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椰壳活性炭和煤质活性炭的使用业绩,满足下列要求:

3.3.1椰壳活性炭业绩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即可:

3.3.1.1提供2018年至今在油气回收装置成功使用的业绩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使用单位或其技术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技术部门公章或使用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使用装置、使用产品的生产厂、产品规格,使用效果及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

买方有权利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3.3.1.2提供2012年至今在炼油化工污水深度处理(回用)装置中成功使用的业绩1份(装置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200吨/小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使用单位或其技术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技术部门公章或使用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使用装置、使用产品的生产厂、产品规格,使用效果及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

买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3.3.2 煤质活性炭业绩须满足下列要求:

需提供2015年至今该产品在炼油化工污水处理装置的使用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用户清单、联系方式及业绩证明材料(盖章)、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内容要包括装置名称、物资名称、规格型号、使用时间、使用效果。

3.4 需提供七种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其检测项目应涵盖且满足《大庆石化公司化工运行二部合成气装置使用的活性炭招标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苯乙烯联合车间VOcs项目药剂罐用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水气厂新建污泥焚烧炉装置用煤质粉末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二部污水装置吸附塔用煤质颗粒柱状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二部腈纶污水装置用煤质粉末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一部污水净化单元椰壳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污水深度处理单元椰壳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中所有指标项目。

3.5 煤质活性炭需提供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颁发的采矿权许可证或2021年(含2021年)以后的原煤采购合同及对应发票。椰壳活性炭不用提供。

3.6 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6-21 17:00:00至 2024-6-26 17:00:00,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6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 基本帐户 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 (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7-2 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www.cnpcbidding.com )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宇洋 联系方式:0459-6743515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7室

项目负责人:周志宏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767701 电子邮件:zhouzhih-ds@petrochina.com.cn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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