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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维计划-道路配套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2024-2025)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2024-05-16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3-440100-04-05-312637

投资项目名称

城维计划-道路配套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2024-2025)

招标项目名称

城维计划-道路配套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2024-2025)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城维计划-道路配套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2024-2025)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广州市财政

招标范围及规模

对广州市中心五区,分别为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和白云区等五区范围内的道路进行交通信号灯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包括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信号灯、光纤传输、交通管线、交通标线及其他交通设施以及必要配套的道路工程等。

招标内容

城维计划-道路配套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2024-2025)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维计划-道路配套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2024-2025)已由广州市财政局 穗交运函〔2024〕65号为依据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城维计划-道路配套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2024-2025)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城维计划-道路配套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2024-2025)勘察设计

2.2 工程建设地点: 广州市。

2.3 工程建设规模: 对广州市中心五区,分别为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和白云区等五区范围内的道路进行交通信号灯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包括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信号灯、光纤传输、交通管线、交通标线及其他交通设施以及必要配套的道路工程等。

2.4 规划用地文件: /

2.5 项目依据文件: 穗交运函〔2024〕65号

2.6 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2.7 投资总额: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9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88万元。

2.8 设计范围:方案深化设计、 施工图设计及修编、编制工程概算(预算);竣工图编制;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本工程范围与周边相关地块界面的技术协调工作;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清单编制;提供工程项目中危大工程清单、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及监测等服务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方案,检测监测及概算)等;配合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市政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概算(预算)、□绿化工程、□通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管线迁改

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岩土工程勘察 ■工程测量(地形测量、满足设计、规划、国土等报建需求)、■工程物探( 含管线探测,总长20km以上综合地下管线测量) 、■现场服务。

(2)全过程设计:■方案设计及修改、■施工图设计及修编、■编制估算、概算、预算、■竣工图编制。

(3)其他:■配合设计咨询及造价咨询单位开展工作、■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提供材料、设备、施工、检(监)测(包括技术要求及清单概算)等招标的技术文件编制、■配合规划报建验收;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9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328.611638万元。其中:

(1)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61.904006 万元;

(2) 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66.707632 万元;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批复的范围。

2.10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范,工程设计起止点以下达计划、立项批复、设计合同为原则(另有说明或纳入其它工程的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 (1)、(2)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相应的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为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5)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符合3.1(1)(2)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3.1(1)(2)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需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市政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4)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24 0 0 分至 2024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分至 2024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 资格审查方式: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6.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 :时间为: 2024 分至 2024 分;地点: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3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4 分至 2024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4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 分;地点: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6.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6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最新版操作指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发布的为准。

8. 其它事项

8.1 工期:

(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深化,方案评审后1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送审版)及预算(送审版),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8.2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不需要

8.3 投标人可自行通过相关的地图网址(如高德、百度等)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4 关于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尚未登记注册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电话:020-6265557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

注: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8.5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6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 / 。(暂无工作成果)。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

邮编: 510010

联系人: 舒工

电话: 020-62655579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楼512室

邮编: 510010

联系人: 林工

电话: 020-62655580

传真: 020-62655580

电子邮箱: gzgyzxgs@qq.com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

电话:020-38180053

工期(交货期)

30

最高投标限价

3286116.3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相应的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为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5)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符合3.1(1)(2)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3.1(1)(2)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需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市政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4)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5-17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6-06 15: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6-06 1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5-06-06 15:00:00

开标地点: 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

招标人联系人

舒工

联系电话

020-62655579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12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20-6265558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

020-38180053

发布责任人

林工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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