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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卫星教学固定站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 2024-01-18

我单位拟对第二代卫星教学固定站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第二代卫星教学固定站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024-JQ01-W5007

2.公示内容

(一)最高限价:619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具备装备承制资格证书(或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承制范围覆盖卫星通信领域。

6.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四)单一来源理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和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是该卫星通信系统总体单位,其中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被处罚1年内禁止参加部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目前只有一家供应商即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满足本项目需求,符合单一来源适用条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的”。

三、技术参数、要求:

附件为技术要求概述,具体技术参数,请在公示期内指定保密人员携带资料现场领取(领取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4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工作日)。领取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0号采购业务受理大厅),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供应商领取时需提供1份以下材料的扫描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书后应当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保密承诺书;

8.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9.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1月18日- 2024年01月24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站,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cgys@shcgz.cn,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18217231215。邮件主题为:W5007+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助理、韩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060、021-81827053

移动电话:18217231215、15340832532

传真: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019

移动电话:13818384642

2024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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