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惠然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江苏惠然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已按要求发布招标计划,由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签发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1-321358-89-01-476139)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储能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苏惠然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储能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3880505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354610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监督电话:020-37850890
三、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江苏惠然实业有限公司,东经118°20'35.6711,北纬33°52'21.4010。地理位置为: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杭大道8号。
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减排的发展要求,践行能源清洁发展社会责任,招标人拟在江苏惠然实业有限公司厂区自留地内,建设百兆瓦时级电化学储能项目,推动宿迁市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绿色发展。项目可研拟建规模100MW/300MWh,包括220kV总降站35kV配电装置、储能侧35kV配电室及装置、储能系统、配套的监控及通信系统等。本工程储能电站定位为用户侧储能,暂时考虑储能系统采取不直接接入公用电网,采用峰谷套利运营模式。本工程储能电站在负荷高峰时段,可为厂区提供电力供应,在负荷低谷或平段时段,对电池进行充电,缓解厂区避峰生产的压力,起到削峰填谷作用,实现峰谷差套利,以获得经济效益,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区域电网供电压力。厂区现有计划新建1座220kV总降站,暂为初设阶段,220kV变电站与储能厂区投资和实施的分界点为主变35kV套管为止。为满足本工程接入需要,本工程拟建总降压站35kV配电装置室设备,采用单母线接线,内设1面主变进线柜、1面PT柜、1面SVG柜(如有)、1面接地变柜、1面分段隔离柜、1面计量柜、4面储能进线柜。#1主变低压侧配置35kV接地变兼站用变成套装置1套,以及新建1组35kV SVG自动无功补偿装置(如有,以最终的接入系统批复为准),额定容量不低于±20MVar(容量暂定,以最终的接入系统批复为准)。站址所在地区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所有设备抗震按8度计算,8度构造设防。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3.计划工期:预计项目总工期【6】个月,自签发开工令之日起6个月实现项目全容量并网投运,且不晚于惠然实业厂区220kV总降压站投运时间。若储能站投运滞后,则因此造成招标人就该项目储能部分额外支出的基本容量电费须由投标人承担。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按各自分工对应资质情况)必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A、B、C)的资格要求:
A: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B: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设备集成商要求:至少具备电池单体、电池模组、PCS、BMS的其中两项产品的研发及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关产品的第三方型式试验报告。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备集成任务方,即主办方)近五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储能系统(至少包含电池系统、BMS、PCS)累计集成供货不低于500MWh。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如投标人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的,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该业绩的设备集成商,且须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复印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方委派)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方委派)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C3)。
7.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设备集成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且应以设备集成商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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