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西湖文化园创意文化街消防设施维修 | ||
项目编号 | 202401163 | 招选人 | 长沙城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相关公告 | |
1.项目概况
1.1招选项目概况
1.1.1 招选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选项目)名称:西湖文化园创意文化街消防设施维修(第二次);
1.1.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西湖公园创意文化街内;
1.1.3 项目预算(最高应选限价):524825.71元;
1.1.4 项目基本情况:西湖文化园创意文化街ABCD区消防维修;
1.2 工期要求:60日历日(开工计算时间以开工令日期为准);
1.3 招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机更换火灾自动灭火系统维修防火分隔设施设备维修室内消火栓系统维修湿式报警阀系统维修配电房气体灭火系统维修应急疏散系统消防通信系统维修喷淋管道系统维修等,具体详见项目招选工程量清单;
1.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 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消防有关规范要求,通过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符合国家湖南省相关部门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等要求为依据;
1.8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保修规定执行,保修期自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资格要求
2.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注: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按照招选文件第八章第一节投标函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的规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 专业 / 职称;
2.5 本次招选 □接受联合体应选,联合体应选的相关要求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2.6 应选人可以就本招选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应选,但最多允许中选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选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企业近3年(以提交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额在26万元及以上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工程施工类似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应选文件截止之日止。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2)考核依据:应选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仅招标工程须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
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应选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涉及应选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应选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选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2.8 其他要求:
2.8.1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若中选后,发现中选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应选,招选人将依法处理;
2.8.2 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2.8.3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应选的记录;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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