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4-64 | |||||||||||||||||||||||||
2、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市本级)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 | |||||||||||||||||||||||||
5、评审日期:2024年08月13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1.标的内容: 一标段:漯河市(市本级)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主要包含终端系统、应用系统及其支撑平台、网络和安全系统建设: 终端系统:建设裴城镇寨子村、龙城超限站西新店镇、白云山路与S222交叉口南侧、青年镇邵庄村4处非现场执法检测点,每个点位建设内容包括:动态称重系统、车辆识别及抓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网络传输系统、交通标志标线、数据存储与处理系统、通信系统、供配电设施等。 应用系统及其支撑平台:建设漯河市(市本级)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综合管理平台,包括运行监管系统、执法管理系统、货运车联网数据服务系统、指挥调度系统、公众信息服务系统;根据应用系统需要,建设相应应用支撑平台。 网络和安全系统:建设网络和安全系统,为应用系统运行和数据分析处理提供保障与支撑。 二标段:漯河市(市本级)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项目监理。 2.质量要求:合格、并保证通过省级相关部门验收标准,实现后续与省级、市级信息系统的对接。 3.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建设周期:35日历天维护周期:36个月; 二标段:建设周期+维护周期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三、中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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