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设备采购第十一批(11-20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设备采购第十一批(11-20包),招标人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设备采购第十一批(11-20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设备采购第十一批(11-20包)。
2.2招标范围:
2.2.1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第11包:气动架柱式钻机;规格型号(仅供参考):KZQJC-2750/27.3S;数量:1套。
第12包:煤矿用全液压坑道钻机;规格型号(仅供参考):ZDY650;数量:1台。
第13包:注浆站综合除尘系统;规格型号(仅供参考):DMC-200;数量:2套。
第14包:东井皮带集控系统补套;规格型号(仅供参考):见技术要求;数量:1套。
第16包: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补套;规格型号(仅供参考):见技术要求;数量:1套。
第17包:应急广播系统补套;规格型号(仅供参考):见技术要求;数量:1套。
第18包:应急广播系统补套;规格型号(仅供参考):见技术要求;数量:1套。
第19包:程控调度通信系统;规格型号(仅供参考):见技术要求;数量:1套。
第20包:氢气测定器;规格型号(仅供参考):JHT2000/1000;数量:4台。
2.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另有规定除外);
2.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另有规定除外);
2.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投标产品需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且投标产品的配套电气设备具有防爆合格证。凡属防爆设备的,需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防爆合格证等资质;属于特种设备的,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内的设备,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属于一般产品的需具有检测报告等资格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1.2财务要求: / ;
3.1.3业绩要求: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投标设备类似的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
3.1.5其他要求:
(1)本项目除第20包氢气测定器外,仅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第20包氢气测定器仅允许制造商或其委托的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商参与投标,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包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3.3款不适用。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1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申请流程: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点击购买文件→支付标书费→上传缴费凭证(我的项目中)→购标申请审核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CA办理: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可凭上海冀中CA或河北冀中CA进行项目投标。上海冀中CA包括实体CA和移动证书,与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CA互认,其中,移动证书无需邮寄,办理后安装APP365移动签,即可使用,具有移动签章功能。上海冀中实体CA、河北冀中CA办理有一定周期,投标人可酌情选择。
上海冀中CA办理网址:https://www.sheca.com/help/vip,服务热线:400-820-6660。
4.3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提交购标申请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010-89193690(周一至周五8:30-17:30)。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包,售后不退。
标书费缴纳:账户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 号:9550880229361000116
开户行号:306121000017
注:缴纳标书费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标包及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线投递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开标解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上传成功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招标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
联系人:施洋
电 话:0319-20988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 系 人:王亚宁、任赛娅
电 话:0319-5728764、13313045636
电子邮件:hxzb0319@163.com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 号:95508802293610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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